白天,我是呆在乔姐家里面过的,主要是逛网上论坛和在家打游戏。而乔姐,除了在家收拾杂务后,就是逛网上商城,购买一些看似精致却并没什么用的东西。
两人除了身体,完全没有交流的话题。
人是需要交流的,心灵的震撼和共鸣,恰是在互相争论或者互相欣赏员取得的,而我,却与之无缘。这让我越来越感到孤独。
当然,晚饭后,是我们唯一有事干的时候。以考察项目的名义出去逛街,算是有个理由,接触外面的世界。但这种接触,却无法与他人进行深度的思想性的碰撞,这让我很不安。
过去贫穷得太久,以为金钱会给我带来无数选择,生活一定会变得精彩。但今天,我算得上是富足,却越来越不安了。
有一天,我上午一个人百无聊赖地逛到一所大学里,看到一群学生在打篮球,他们伙伴似的争吵和调侃,夹杂着一些幸灾乐祸的嘘声,热闹非凡,我觉得,这才是生活。而我,好久没有在一个集体了?好久没有这样放肆地大笑或者叫嚣了?
我想起了二娃。
当年,我们会为了一个不重要的观点争辩,为了一个历史人物的评价而面红耳赤,为了确定哪个女生长得好看而调侃,这种情形,今天对我来说,就是奢侈。
当你感受到孤独的时候,任何集体的活动,都让你觉得羡慕。
那路边的老头,就是那两个下棋的人,是多么幸福啊。看样子,他们是老相识了,互相打趣着对方年轻时的丑事,还在棋盘上耍赖,这种有一生玩伴的人,该是多么温暖啊。
那边街角,还有几个中年人打台球。那粗糙的桌面,估计有两年没换了吧?那球杆,枪头已经磨损得没枪头了。他们姿势千奇百怪很不标准,但他们乐在其中。他们使用大力击球,根本不考虑白球走位什么的,只是享受球进洞时那“砰”的一声,那感觉,如同中了彩票一样,欢呼起来。
这群中年男人,在破旧的台子上,估计在回忆他们的青春吧,在他们少年时代,正是台球进入中国的时候,那时的时尚,就是靠近西方生活,如同外国人在电视上那样,打台球,就是最便宜的手段。
我记得当年在大学的时候,我第一次喝到了可口可乐,当时我就有一种外国人的感觉,是那么的高大上,不是说口味有多好,只要觉得自己某个方面与外国人一样,就让人兴奋不已。
要说崇洋,中国经历过两个时代。第一个时代,已经过去一百年了,洋务运动,就是开端。那是外国人把我们吓着了,我们感到生存的危机。
治疗办法,当然得有一个学习的过程。但是,五千年文明的中华陡然学习外国,肯定是少数人才有能力干的事。那时候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是很少的,大部分所谓的大师,不过是贩卖洋知识的二道贩子。
这种少数精英把握的学习趋势,把大众排除在外,垄断了知识传播的内容渠道和手段,这是不能容忍的。于是,造反,打败外国人,就成了中国大多数的理想。
老毛就是打败外国人的代表,至今还有人崇拜他,就是他提供了范本,中国人也可以。在长沙,这个风气是很强大的。
但是,老毛所提供的路径,只是用中国的传统思维来打败外国人,他并不能说明外国人哪里不行。
第二个高潮就是八十年代,当外国的东西铺天盖地进入每个老百姓生活时,老百姓感受到了幸福危机。原来我们所追求的田园牧歌式的传统幸福,是那么的贫乏,而人家,所享受的现代文明,是那么的精彩。
第二个高潮所带来的,就是普通人追随的西方文化和生活方式。如同当年打台球或者喝可乐,都能够给普通人带来兴奋点。
但我们毕竟是中国人,我们内心中还是有点不服气。因为祖宗就在那里。在坟墓里,在典籍里,在语言文字里,在唐诗宋词里,在老头老太太的麻将里,在小孩子的虎头鞋、虎头帽里。
应对办法最极端的,有两个。一是全面追随西方文化,如同当年我的大学老师。尤其是当时的年轻老师,他们往往以英语发音是否正宗,来判定一个学者的学术修养。如果上课时,不貌似随意地来几个英语单词,就显不出他的高大。
作为普通人来说,把电视电影上,西方人的衣饰作为追随的标杆。如果你说某件衣服虽然流行但不是很好看时,别人怼你一句:“这可是巴黎时装周今年的最新款呢”,你马上就理屈词穷,落了下风。
应对办法还有一个方面,就是动不动就说老祖宗的事,完全拒绝。“唐朝的长安,是世界最发达的都市。”或者说:“李白在的时候,有莎士比亚什么事?”甚至有更极端的:“外国人都是番人、蛮夷,要是回到宋朝,他们吃的东西,怕不要被苏东坡笑死!”
在长沙,还经常有一个说法:“一切帝国主义老都是纸老虎,抗美援朝,他们不是都输了吗?”
这种以古人吓唬今人的办法,虽然在语言上有作用,但听者内心是不服的。毕竟,说这话的人,他孩子要穿耐克球鞋的时候,他找不出任何反驳的理由来。
其实,这些大多数人说话时,只不过是表达了对现实的不满或者愤怒,或者是对自己不满意而已。人的*是无止境的,现实却很硬核。在此情形下,人们难免产生愤怒。王小波的意思可以理解为:所有愤怒的原因,只不过是不原谅自己的无能。
其实,古代所谓田园牧歌,也只不过存在于自己的想象中,并不一定那么美好。即使你认为的美好,也只存在于少数人的生活中。比如我们看诗经时,所见爱情的美好,但大家没有仔细留意过,那里面,姑娘真心喜欢的人,是有排序的。
首位排序的男子,当数君子。这不是个道德概念,是个身份概念。君子在当时,多数是指国君之子,至少是个贵族。或者是官二代或者富二代,有爵位或者财产可以继承,姑娘才会真心喜欢,与你们老百姓所想象的纯洁爱情,关系不大。许多老百姓想象的纯洁爱情,是以为它可以战胜物质贫穷,战胜地位低下,其实是难的。那只不过是姑娘被荷尔蒙和多巴胺冲昏了头脑,暂时被身体冲动和想象迷住了。今后如果你们结了婚,保不齐这美丽的姑娘会变成悍妇怨妇,或者尖刻的卖豆腐的杨二嫂。她们或者还给你伤口上撒盐:“都怪年轻时,我找你,瞎了眼!”
排序第二位的是帅哥,但帅哥如果穷,是并不很亲睐美女的,因为,帅哥唯一的资源是帅,他要将资源的效益最大化,最佳选择是找富家女。如同司马相如与卓文君,这件事证明了司马相如的慧眼。
排序第三位是军人,因为按当时的制度,军人如同立有军功,是可以赐爵的,也就是说,军人具备成为贵族的潜质。但这个选择风险较大,因为军人突然死亡的潜质也很明显。所以,在诗经中,军人爱情的故事,其基调主要是:悲伤。
那些想像金童玉女的人,可能都有一个外貌的误解,以为是帅哥与美女的组合。其实字面意义已经很明显了,没有金和玉,什么男女,都不可爱。
还有一种田园牧歌的范式,就是陶渊明式。以为可以复制他的所谓快乐,装显自己的高雅。
还是歇歇吧,陶渊明隐居不是因为他隐居生活有多么快乐,而是他不愿意承担更痛苦的事:当官。两害相权取其轻,他还是种田,稍微好受些。
但你以为你当农民种田,就可以学陶渊明了吗?你也想得太简单了。就是他这种不太幸福的状态,也是普通人模拟不了的。
他是典型的豪三代,他祖父是开国元勋。他也算是大名人,至少来拜望他送礼物的人,都是有地位和钱财的人物。更重要的是,他是个地主。
他有二百多亩官田,也就是政府划拨给他的口粮田,这本身就比普通老百姓当时的面积多十倍。他为了自己喝酒的爱好,居然可以把其中的大部分用来种高粱,这样便于酿酒,只用几十亩地,就可以满足他家口用的口粮了。就这收入、这规划,不是普通人能够规划得起的。
即使这样,他也因酒瘾发作,经常出去讨酒喝,这有什么气节?偶尔也讨过饭,这有什么尊严?这种生活有多少幸福可言?亏得后来的文人,总是在美化他的生活。他的珍贵,是他文学艺术和思想境界的珍贵,而他的生活,过得是比较糟糕的。
辞职去种田,甘心当农民,要不是脑子坏了,要不是发誓成为农业科学家或者技术员。
古人没有我们想象中过得那样好,这打破了那些动不动就吹捧先人的盾牌。但是,另一方面,外国人也没我们想象的那样神。
当改开二三十年过去了,到过外国的人越来越多,才发现,世界上根本没有乐土。首先,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叫做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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