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兴旺角分堂的红棍,我是群星福生堂的堂主。
论身份,我跟你旗鼓相当,谁输谁赢都不算折了面子。
如果我赢了,我要你带人撤出中心街,一辈子都不许再回来。
如果你赢了,我也把话撂在这,我带人掉头就走,以后有你夏志磊的地方我刘华绝不露面。
你看怎么样?”
这...
一听这话,洪兴的马仔们面面相视。
他们虽然对洪兴忠心耿耿,但是能活谁也不想死。
现在的问题就摆在眼前,火拼,他们肯定拼不过群星的人,只能将希望寄托于总堂那边的援兵。
可是话说回来,万一援兵不到怎么办,他们被堵在蓬莱仙宫等死不成。
双方都有顾虑,刘华担心硬碰硬损失太大,洪兴的人担心援兵不来。
众人大眼瞪小眼,好似用单挑解决也不错。
“看我做什么,都闪开!”
夏志磊也不是被吓大的,作为洪兴旺角分堂的红棍,他不说一柄西瓜刀砍遍旺角无敌手起码也能排进前五,不比福生帮的朗青差。
常言道盛名之下多虚士,刘华虽然名声在外,人送雅号快刀刘,但是没有打过夏志磊也不至于怕了。
当即西瓜刀在手,夏志磊越众而出,刀尖遥遥指向刘华。
刘华一看,正中下怀。
当即便挥了挥手,示意小弟们后退,在蓬莱仙宫门口腾出了一个篮球场大小的空地来。
空地腾出来了,看到两边的老大要单挑,马仔们狼嚎鬼叫为各自大哥助威。
黑道上,这种大哥级的人物单挑极为神圣且罕见。
只有对自己极为自信的人才敢发出单挑邀请,也只有对自己很有信心的人才会接受。
双方一但同意单挑之后,其他人是不允许插手的,这是各大公司之间的公约。
同样的公约还有争夺地盘时不允许动用火器,用西瓜刀怎么砍都没问题,用枪那就变性质了。
港岛不是美利坚,这里是禁枪的,非法持枪是重罪。
再者,社团就是社团,动不动就拿枪扫射和土匪有什么区别,要比枪多,谁能比得过驻港部队。
“赢了你,你真会带人离开中心街?”
对峙中,夏志磊忍不住又确定了一次之前的约定。
刘华抖动着手腕,西瓜刀在手中舞出刀花,淡然的开口道:“赢了你,你肯放下武器放弃堂口?”
“赢了我再说吧。”
夏志磊不再多言,举刀就是一个猛劈。
刘华向后退了一步,让开刀锋的同时举刀上撩,直奔夏志磊的手腕而去。
夏志磊见状也不惊慌,刀柄下压,轻轻一拨,将刘华的一刀拨到一旁。
只听碰撞声不断,眨眼间二人便过了十几招,双方居然打了个评分秋色。
硬茬子...
同一时间,二人心中升起了同一个想法。
刘华本就是用刀的行家,虽然是野路子出身,但是在刀法上的造诣不低。
再加上这段时间,高价聘请了武术名家前来指点,技艺可谓是突飞猛进,在群星中是仅次于茶壶的高手。
另一边,夏志磊也在暗暗惊讶。
他能在黎胖子身边做头马,自然不是浪得虚名之辈。
更清楚刘华是从外面一路杀进来的,比不得他的以逸待劳,如果双方公平决斗的话,恐怕就不是平分秋色那么简单了。
“杀!”
夏志磊知道自己的优势在哪,根本不给刘华缓气的机会,举着刀再次开始了抢攻。
一阵刀光剑影,二人你来我往快的让人眼花缭乱。
几十招之后,只听一声惨叫传来。
众人定睛看去,刘华肩膀上多了一条血痕,深可见骨。
夏志磊那边就更惨,捂着肚子,半跪在地,白花花的肠子都流出来了。
这一局,显然是刘华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