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国欢跟他们不同,来到港岛后孤身一人,始终没有人用他。
他也不肯去打工,一直都在吃老本。
也就是豺狼找上他,才让他有几天好日子过,结果好日子没过几天豺狼就挂了,他又被遗弃在了事发现场,被赶来支援的差人堵了个正着。
这么一算,叶国欢才是最倒霉的。
血战一番冲了出去,估计这些天也是居无定所,实在没办法了,只能铤而走险,准备抢个金店弄点钱。
“死道友不死贫道,你这么倒霉,我帮不了你的。”
对比一下叶国欢的蹉跎命运,林耀发现自己还是挺好命的。
起码他没成通缉犯,不用东躲西藏。
“阿耀,你认识叶国欢?”
一直在暗中观察的罗继贤,看似不经意的问道。
林耀扫了他一眼,罗继贤的真实身份是警察,一但被他知道自己跟叶国欢是一伙的,恐怕明天就得上通缉令。
“不认识啊,只是看过他的新闻,没想到这人这么猛,都成通缉犯了还敢出来作案。”林耀装出惊异的样子。
听到这话,罗继贤也没有多想,反而点头道:“是啊,港岛好多年没出过这样凶的悍匪了,只是我很纳闷,叶继欢是大劫案的成员之一,他怎么会没钱呢,还要出来抢劫金店?”
“可能是内讧了吧!”林耀随意的说道。
叶国欢当时被豺狼抛下,留在了案发现场,警方就怀疑过匪徒内部可能有内讧。
实际上也差不多。
豺狼虽然策划了那次行动,可行动人员彼此并不亲近,分成了好几个小派系。
鸡心跟他表哥一伙,江龙江虎兄弟一伙,林耀和刀仔一伙。
再加上叶国欢和曹志国这两个独行侠,他们内部并不是铁板一块,别说计划不顺利,就是计划顺利,他们全部安全逃脱了,最后也少不了自相残杀。
要不然,听到叶国欢还活着的消息,林耀也不会皱眉了。
他比警方更想叶国欢死,叶国欢不死始终是隐患,被条子抓了可能把他供出来,没被抓,以后要是遇上了,叶国欢也会找他要钱,谈不拢少不了一场火拼。
“关二爷,把叶国欢带走吧,他这么凶狠,你老人家把他带去当小弟吧,千万别让他给我添乱!”
林耀喝着豆腐脑,心里祈祷着关二爷。
半响之后,饭也吃完了,时间也差不多了。
罗继贤起身付钱,看了眼谢瞎子的住处,问道:“怎么收拾他?”
“上去再说。”
林耀抽了张纸巾擦擦嘴,和罗继贤离开了小摊。
他们一路无话,直往楼上而去。
到了八楼,谢瞎子家门口,林耀扫了眼谢瞎子的大门。
门是防盗门,从外面很难进去,他们也没有骗开大门的可能。
对视一眼,二人又从楼梯上了楼顶。
楼顶上,是谢瞎子自己弄的楼上楼,除此之外,他还弄了不少土上来,堂而皇之的在楼顶上种起了蔬菜,搞得跟农家小院似得。
来到木板屋门口,林耀推了推门。
门从里面锁着,外面推不开。
再试试窗户,有窗户没有锁死,林耀轻轻一推就推开了。
林耀回头,与罗继贤对视一眼。
二人相视一笑,顺着窗户翻了进去。
“汪汪!”
二人一进房间,耳边就传来了犬吠声。
一只大金毛摇晃着尾巴,一脸疑惑的向二人走来。
看到有狗,罗继贤下意识的摸枪。
林耀一把拦住了他,低语道:“这是金毛,不咬人的。”
金毛别说咬人了,看到陌生人进来反而摇着尾巴往前凑,好似在叫你跟他玩一样。
罗继贤看的奇怪不已,对着林耀问道:“怎么还有不咬人的狗,它不看家养它做什么?”
林耀撇了撇嘴,回答道:“这是宠物犬,养来玩的,据说还有一种叫二哈的宠物犬,还会给人开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