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
他是什么人?
堂堂的暗夜之王。
堂堂未来的天下第一人。
身家百亿以上,或者说,钱对他来说,就是一个数字而已。
这样的人!
怎么可能低于八分呢。
除非,那女人的性格是在是吸引到了他。
只不过。
男人吗!
那个不是看脸的。
当然了,身材也是看的。
但要是身材好极了,脸不行,我相信大多数人也是难以下口的。
要是脸蛋好,身材一般,我也相信大多数人会下口的。
所以,这其实是一个看脸的世界。
嗯,在华夏。
告白气球唱完后,林夕直接下台了。
两首,够了。
有人实在是忍不住,想让他再唱几首的时候,他没有理会。
嗯!
周艳冷哼了一声。
那说话的人,立即闭嘴了。
台上的两位同学,这个时候也拿起了话筒。
在台上的这一刻。
说实话,他们有点迷茫。
没错,就是迷茫。
实在是是因为,林夕唱的太好了。
以前他们认为,他们这个年纪唱到这种地步,是很不错了。
但现在看到林夕,比他们似乎也大不了几岁。
已经唱到了那个地步。
他们一下子,有点懵逼。
同时有点愧疚,在这个世界上活着,永远不要自满。
一定要不断的学习下去。
天外有天,人外人有人。
这句话,将这一辈子,陪伴他们。
也是今天。
造就了两人。
大概十年后,两人都在歌坛有了不少的成就。
当不少人问他们为什么取得成功的时候,他们会说,在清吧驻场的那个网上。
那个晚上,那个男人,改变了他们一生。
喝了半杯饮料,林夕又吃了一点东西。
听着台上的两个年轻人,唱歌。
只不过,他们唱的歌,林夕没听到过的。
不过旋律还是不错,歌词嘛。
相对来说,普普通通。
元素,也有不少新的东西。
看样子,是新歌。
两人一边听歌,一边吃水果和小零食,大概待了一个小时,也到了晚上十点。
周艳,起身了。
这段时间,也没有人打扰两人。
两人一走出酒吧,周艳停顿了一下,似想了很久,才对他说道,“你唱歌,很好听!”
话,还是有点生硬。
极为不好意思的感觉。
不过,听到林夕耳里,还是很不错的感觉。
要知道!
周艳可是从来就没有夸奖过他。
这次!
真的是破天荒了。
不对!
应该是说,女人都喜欢这类东西。
不然也没有,这类男生女朋友,就从来没有少过。
女人嘛!
不管你什么职业,你什么性格。
其实内心里,都住着一个小女生。
小女生,那自然是需要哄着,让她们崇拜起来等等。
下一刻,林夕直接牵起了周艳的手,“知道为什么,我会唱的那么好?”
“为什么?”周艳一愣。
这难道不是你唱歌,唱的好吗?
“是因为,有你在!”
“你要是不在,我根本不会唱!”
周艳,“........”
说实话,她内心又被融化了一些。
只是!
要是当代小女生看到了,绝对会吐槽林夕的,你那根本就不是土味情话,你那是舔狗的行为,你那是直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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