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我家里?”秦风吃了一惊,连忙说道:“我那里只有一张床啊,你去住没有多余的地方,这个……这不太方便吧。”
余昔撅起嘴巴,撒娇道:“有什么不方便的,我都不怕,你一个大男人怕什么。就去你家里住,你睡沙发,我睡床。”
想起余昔踩爆冯迎兵那一脚,秦风只感觉心头一紧,很畏惧地看着余昔,心里一万个不情愿,一脸为难的样子。
“怎么,你真的怕我?”余昔狐疑地问道,这样的艳福这小子难道还不答应,脑子里想啥呢。
秦风说道:“是有点怕,你刚才那一脚太吓人了,我怎么能不害怕。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我又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万一惹恼了你,也给我来上这么一脚,我还没孩子呢,谁来给我秦家传宗接代啊。”
“哈哈哈……”余昔咯咯咯地笑了起来,抓着秦风的胳膊乐不可支,笑得花枝乱颤,哪里还有一点劫后余生的恐慌,笑道:“别害怕,我不会这么对待你的。你离我那么远干吗,过来点嘛。”
发浪啊,秦风心里暗自腹诽,这还是刚才差点被人侮辱拼死反抗那个女人嘛,这会怎么感觉有点诱人犯罪的味道,该不会是踹人有瘾,想出其不意也给自己一脚吧。
秦风笑了笑,转移话题道:“如果你实在不想住酒店,去我那里住也可以,那你赶快换套衣服,把东西收拾一下,我开车带你过去。”
余昔白了秦风一眼,噘着嘴巴说道:“哼,胆小鬼,我有那么可怕嘛。你下楼等着,我换套衣服,马上下来。”
秦风如释重负,赶忙溜下楼,坐进车里点燃一根烟静等着余昔下来,想起余昔衣服扣子被扯烂,胸前的波涛滚滚,心潮起伏不定。太诱人了,以前怎么没发现她这么漂亮,漂亮得诱人犯罪,难怪冯迎兵那个恶少都胆大到当街抢人了,真是红颜祸水啊。
等了大概有十几分钟,余昔姗姗下楼来了,换了一套白色的裙子,手里拎着一个包从酒店走出来,婀娜多姿,款款而来,宛若从画中走出来的仙子,引得酒店大堂和门口为数不多的几个人纷纷侧目。
余昔的车就停在酒店停车场,坐进秦风的车里,几分钟后就到了秦风住的楼下。秦风帮余昔拎着包上楼,进门后打开灯,余昔左右看了看,点头赞道:“不错嘛,挺干净的,你一个单身汉能把住的地方收拾得这么干净,也算难得了。现在有些女孩子外表收拾的光鲜亮丽,可住的地方跟狗窝似的,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
秦风笑了笑,颇为得意,这个好习惯是从爷爷那里就传下来的,秦明月最见不得的就是懒汉,洁身自好,住的地方每天都要打扫一遍,衣服也要自己洗,不说一尘不染,至少也是干净利落。
进了厨房烧了一壶水,秦风泡了两杯茶,递给余昔一杯,自己也喝了几口茶,然后拿出药膏和红花油来,脱掉外套,先用红花油擦了一边受伤的几个地方,一点点涂抹药膏。
余昔看着秦风身上密密匝匝的伤口和淤青的地方,眼泪都快下来了,这些伤都是为了救自己被打伤的,心疼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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