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下,稳定江南地区的粮食产量。
内阁方面的农部、商部等部门进行了多场会议,最后去敲定了初步的方案!
首先,由于目前改粮田种植桑树的情况还不算严重,同时朝廷方面也是不能用各种行政手段去强行干涉农户去种什么,因为那些土地是他们的私产,人家爱种植什么是他们的自由。
而且大唐立国不过数年,也是不能采用一些太过激的行为,把自己处于广大农民们的对立面。
但是,让大量粮田改种桑树,也是不可能的事。
因此,初步的方案是从官田、新开发荒地的税收优惠上着手。
租种官田者,必须种植粮食,不允许农户私自种植其他经济作物,包括棉花、桑树等。
以租代购获得的土地,同样是在这个范围之内,加入一个限制性条款,这些官田必须用来种植粮食。
新开荒的土地,原本是不分任何种类,都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但是现在规定,只有种植粮食的新开垦荒地才能够享受到税收优惠,如果开垦出来的土地是种植桑树或者是棉花等经济作物,不享受税收优惠。
这样的话,一定程度上可以限制部分土地改种粮食作物!
同时另外一方面,内阁方面的很多官员认为,农户们追求更高的收益,是天性使然,你不可能让他有放弃利益,也要为帝国稳住江南地区粮食产量的觉悟。
最根本上的解决方法还是开垦更多的土地,尤其是湖广地区的粮食开发!
同时,要确保农户种植粮食的经济收益,并不会比种植桑树等经济作物低太多,这样的话,也是可以从商业、税收等方式来调节。
比如说,适当的提高对生丝类企业税收,增加他们成本,然后他们为了转嫁成本,势必会压力原材料的价格,从此扼制蚕茧价格急速上涨。
此外,可以在某部分地区适当的拉高粮食价格,以确保农户们种植粮食有利可图。
但是,怎么拉高价格呢,这一点内阁方面有不同的意见,有的人认为,可以让地方官府衙门直接出面收购粮食,拉高、维持粮食价格,以做到不伤农。
但是有人却是认为,不应该是官府衙门直接干涉,而是应当采取更加灵活的措施,让商部或者国企部来干这事。
最后反复讨论后,决定在国企部里把在直隶四道地区的几家粮食公司整合起来,先在江南成立一家直隶粮食公司,其核心职能是粮食储备、稳定粮价、赈灾救济。
如果效果好的话,就是推广到其他省份!
直隶粮食公司,从其核心只能来看就知道,这并不是一家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而是一家维护粮食安全的国有企业。
当然了,在这个收购,出售粮食的过程里,肯定是会产生一定的利润的,这些利润也是用来后续收购、储备更多粮食的。
直隶粮食公司的成立,和李轩有着直接的关系,因为这是李轩亲自指点国企部那边的相关官员提出这一方案的,要不然话,下面满脑子还是封建老古董,一点都没有近代行政管理意识的官员们,一个个都是只知道什么官府直接干涉,强行定价之类的呢。
这么直接蛮干,效果不好,而且影响也不好,容易引起反弹!
直接搞个粮食公司多好啊,想要怎么操控粮食价格都可以,而且还能够顺手打击那些喜欢玩囤积粮食,趁机涨价,发灾难财的无良粮商们。
尽管最近几年大唐王朝在很多灾区,都是实行了粮食限制政策,对一些趁机囤积、涨价的粮商们进行处理,但是这种处理却是没有明确理由的,绝大部分处理方式都是以其他名义,进行间接处理。
因为在大唐王朝里,并没有什么投机倒把、哄抬物价之类的罪名,人家粮商的粮食是花钱买的,人家爱囤着不卖,或者以极高的价格卖,严格上来说那也是他们的自由。
但是,这种的行为却是官方所无法容忍的,以往都是发现一例处理一例,只是处理手段是通过其他方法而已,最常用的方法就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而且基本也只是处理首犯,一些跟风的,涨幅没这么大的基本不处理。
但是说实话,也不能一直这么搞下去,而直接出台相关的限制性法律也不行,所以,干脆是用另外的方式进行处理。
直接成立相关的粮食公司,然后根据每个不同的地方,出台一个指导性的粮价范围,超出这个范围的,直接进行行政性罚款,罚他一个倾家荡产。
而粮食公司的收购和出售价格,也是在这个范围内进行波动。
粮食产量大的时候,稳住价格,不让当地的粮食价格下跌,粮食产量少的时候,大量供应粮食,稳定当地粮价,不让粮价暴涨。
这,是目前直隶粮食公司的主要核心任务。
以往大唐王朝虽然也是这么做的,但是一般都是地方衙门去做,而且是通过行政手段,名不正言不顺,而且做起来也不够专业。
如今,有了这种专业的粮食公司去做,就会容易的多,方便的多。
至于说,直隶粮食公司能否完成这个任务,如果是遇到胆大包天的粮商们估计哄抬粮价,和粮食公司打擂台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如果是这些粮商们手段一般般,只是正常商业手段,也没把粮价哄抬到太离谱的程度,那么粮食公司就会直接以雄厚无比的资金实力,把他们挤兑破产。
背靠国企部的直隶粮食公司虽然本身账面上没钱,但是分分钟都能抽调海量粮食以及资金,能够把天底下所有的粮商直接挤兑破产。
什么,粮商们实力太牛逼了,背靠国企部粮食公司干不过他们了,这样的话怎么办?是不是要从国库里抽调个大几千万两银子来打一场轰轰烈烈的粮食战争!
打个屁,直接抄家啊!
税务稽查队又不是吃干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