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而格格巫也在村里洗白白出来了,并换上了一身干净的猎户衣服,身上也再没了那股子味道,不过凯莎还是不让这厮随便靠近。
一路上,格格巫的心情很好,何况,这次自己又能回老家格兰城,所以看天是那个蓝,草是那个绿,路上的菊花是那么娇嫩,啊呸,反正,看什么是那么舒服。
“胖子,你力气大,东西你拿着。”
路上的时候,凯莎发现装着两只白野猪獠牙的背包相对女孩子的身体而言有点重了,想想一路上还有胖子这个苦力在,应发挥事物应用的价值,所以将自己的肩包甩给了胖子。
好在格格巫心情也不错,也无所谓了,虽然对他而言,也有点嫌重。
一路上,他不由得拿出一根野猪獠牙看看,越看越高兴,这可是过这次试炼的象征啊。
不过,摸多了也没意思,他的目光不由得转向的肩包中的其他东西。
突然间,他的眼睛睁得老大。
秘银,老大,没看错,这是秘银!
纯度这么高,份量这么足,难怪背着有点份量了。格格巫不是没有眼光的家伙,他的魔法导师对于指头那么大的一块秘银都看得极重,谁乱碰就要杀人的样子,这样一块拳头大小的秘银,几乎可以卖出一个不可思议的天价了。
而且,秘银这东西,虽然有价,但是无市,实际价值远高于市面上的价值。
格格巫甚至在想,要不要偷偷扣下指甲盖大的那么大的一点秘银,哪怕一克也行,可以让他好好潇洒一阵子。
这会凯莎没在看他,或许有机会,要不要干,要不要干?
犹豫了好一会儿,格格巫突然想起凯莎的手段,这个无论身材还是颜值几乎都完美的女孩,不知怎的,却给人一种撒旦般的感觉,也不是说多恐怖,不惹她倒没事,一旦惹上她,后果……
算了,小命要紧,命才是最值钱的。
这时候,他不由得遗憾地放下了秘银,再看看肩包里的其他东西,这包里的应该都是值钱的宝贝,这时候,他摸出一块半透明的水晶石,而这块水晶石中,有一股特殊的能量在流转,看到这东西时,他皱了皱眉头。
“咦……”
胖子的这声疑惑,恰好被刚转身的凯莎注意到了。
“屎胖,看什么呢?”
“那个,莎姐,这东西值钱吗?”格格巫眼珠转动。
“怎么,你见过?”看到胖子这不同寻常的反应,凯莎察觉到些什么。
“我家的仓库倒有一大块这样的石头,很像,不过纯度远没这块高,不知有什么用……”格格巫道。
“喔?”凯莎眉头一抖,不由得走了过去,拿起那块五阶解封之石,“你家那块石头,中间流转的能量,形态是几勾玉的?”
不同阶位的阿拉歌之石是有区别的,除了颜色上的些许差异,最容易区分的方法是勾玉形态的数量,一阶形态的解封石是一个勾玉,二阶两个,以此类推。
格格巫道:“听莎姐你这么一说,我记得,好像是二勾玉的?”
“很好!”凯莎眼前一亮,没想到竟在这里得到二阶解封石的下落,“带我去你家,现在!立刻!马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