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阿黄有个拿手本领,那就是一到冬天,特别是下过雪之后,边天赐父亲就会带着阿黄出去,到一些麦地里追兔子,别看阿黄只是个土狗,那速度跑起来像火箭。
阿黄也总是不负众望,总是通过追赶兔子给他们家改善伙食。
甚至有一次家里进了贼,阿黄其实很早就看到了,为了一击即中它并没有叫,直到把小偷给咬了,它才疯狂的叫起来。
多年之后,阿黄去了,才第一次让边天赐知道死亡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那个时候的他哭的很是厉害,像是通过哭泣就能把阿黄救回来一般。但是阿黄还是走了,再也回不来了。
也正是那个时候,这个家好像进入到了怪圈之中,家里的人陆续的离开,剩下自己没办法才跟着村里的人去了城市打工生活,不然的话很有可能被饿死。
靠着本分和努力,开始也换了不少的工作,一直到后来才算找了一个能进入到办公室的工作,那个时候开始边天赐心中想着是一定要把这份工作给做好。
那是一份做销售的工作,每天他都很努力很认真的工作,学习,让自己更快的适应这份工作。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他在这个工作站住了脚,那天拿到了提成。
请公司的人吃饭,遇到了那个红衣的姑娘。
还真如狗血的剧中出现的英雄救美一样,自己在一个可恶胖子手中救下了穿红衣的姑娘。
虽然受了轻伤,但是也正是这个伤把两个在城市中陌生的人的距离拉的很近。
去了医院简单处理了下伤口,把红衣姑娘送回到了住的地方,才发现两个人住的地方并不是很远。
在那个萧索而又寒冷的深秋,最后两个人甚至连彼此的名字都不知道,就这样的两个人走了几个小时。
从哪以后边天赐心里总是时不时的出现那一抹红色,每次想起心就莫名其妙的加速跳动。
后来才知道这种悸动的感觉,就是大家经常挂在嘴边的爱情。
有时候缘分就是这样,来了你总是能够遇见。
两人再次遇到的时候,是在回去的站台,没有太多的话语,但是两个人都能感受到为彼此跳动的心。
接下来的日子,没有约定,但已经成俗成。
每天上下班都彼此都有了一个伴,慢慢地两个人交流就多了起来。
时间是最好的粘合剂,能把两个有爱的人牢牢的粘在一起。
爱不是刻意,也不是有意而为之,而是自然而然的走进彼此。
就这样边天赐跟秦慕瑶相爱了,那段时光是边天赐走出老家之后,最美好的一段时光。
每天都像泡在蜜饯里一般,就连做梦都会笑出声。
让他深深地感觉到在这个大的城市里,自己不在孤单,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两个目标一致的人,两个有决心扎根在这个城市的人,那个时候他觉得自己肩上的重任,也是甜蜜的负担。
可是随着后来的深入了解,他发现自己根本就不了解自己深爱的这个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