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铮——”
右手一拨,清亮的空弹声响彻全场,将众人的声音的压下,白司徒垂着头,额前细碎的长发微微遮住眼睛,在脸上投下一道阴影,神秘、深情。
淡淡的,悲伤的曲调,随着少年手指的舞动,如同落入湖水的石子,惊起一圈圈涟漪,渐渐地扩散开,流淌进人的耳朵,心里……
“这年代季节快
许多花儿开
风徘徊云发呆
美景关在大门外
等谁摘不自在
慢慢才明白
花已开没人来
其实根本不奇怪
夜里我就随着风雨摇摇摆
见到日头我就会哭出眼泪来
我是好美好美的红蔷薇
不枉春天来一回
绽放到天黑惹得路人醉
平淡看待自己枯萎
……
……
不后悔不拖累
美梦凋零似流水
情愿是片颜色把世界点缀
不愿叹息人间的是和非
……
……”
白司徒自弹自唱,他的唱功说不上多好,但是音色却极有美感,带着淡淡的沙哑和适可而止的深情,不纠结,不滥情,恰好如同风的低声絮语,娓娓道来。
这首《红蔷薇》,是他前世最喜欢的一首歌,不火,但是很有韵味,越品越美。
但是要把这首歌唱出来,很难,因为这是在霓虹大陆,要把天朝的歌曲翻唱成霓虹语,很难,因为众所周知的是,天朝善长写词,而霓虹善长谱曲。
天朝因为有着深厚的历史底蕴,写词的风格也传承下了古人的雅趣:精炼、传神。
就像某矮大紧说的:汉语博大精深,几个字就能表达出千般意境,但是旋律创作相对疲软。
霓虹语言呢?一个“我”都要“瓦达西瓦”,一个我们,都要“奥利奥里瓦”,日语一句歌词很难表达很多的东西,所以才绞尽脑汁让旋律更动人。
所以,要把这首《红蔷薇》翻唱成霓虹语般,真的是很难,不过白司徒前世还真下了一番功夫,倒是在异世把这首歌还原了出来。
……
修长的手指拨动琴弦的频率越来越小,歌声已经停歇,幽幽的乐声也慢慢地收敛起。
英九华还沉浸在曲声中不可自拔,这不是一首多么好听的歌曲,也不会令人三月不识肉味,但是其中的意境却牢牢抓住了她的心。
她有些不敢相信,这是一个男生唱出来的,因为歌词的含义,却是一个女人的自怨自艾,顾影自怜:我是好美好美的红蔷薇,不枉春天来一回,绽放到天黑,惹得路人醉,平淡看待自己枯萎。
正像她出的最后一个题:什么是女权主义,并用一百字,阐述爱情在你生命中的重量。
以红蔷薇作喻,由此展开一个女生的视角,怕是没有比这首歌和贴切的答案了吧!
英九华迫切地问道:“这是你自己创作的一首歌吗?”
自己创作的?
对的,没错的,为你的机智比心!
穿越不抄歌,害死大舅哥。
白司徒老脸上一片淡然,摆了摆手:“低调,低调!这仅仅是我才华的冰鳝一搅罢了,说实话,论唱歌,这个世界上,我并不服谁!”
英九华:“……”
副团长:“……”
吃瓜群众:“……”
喂!刚刚产生的好感一定是错觉吧?!
哈?难道男人都是这种自以为是,习以为长的家伙吗?
倒是言叶瞬间变成了小迷妹,大大的眼睛中全是小星星,拉着他不放手,仿佛生怕他跑了一样。
“小徒,你到底还有多少秘密?”
白司徒莞尔一笑,凑到言叶的耳边,对着她精致的耳朵哈了一口热气,挑逗道:“就像言叶身体上的秘密一样多,从脚趾到发丝,每一寸每一毫,都宛如关谷...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