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胡乱收拾一通,逃离现场躲到了厨房。
这场大雪终于停住,天空放晴,但屋外仍旧一片萧条,肃静,连鸟儿的身影都没有。
酒肆内,三三两两来了几位客人,林大爷和林大娘渐渐忙碌起来。为了不给他们添麻烦,朝歌带着陈奕去镇上的街道逛了逛。
朝歌裹着白绒绒的大衣,用围巾将脖子和半边脸都围住,只剩下一双漆黑而明亮的双眼,像一只小笨熊,蹒跚地而笨重地向前走。她含糊地向他介绍,“临北镇只有三四十户人家,人口不多,但民风淳朴,村民都很热情好客,对我很好。”
一家卖面食的摊主热情地向朝歌打招呼,笑着说:“朝歌,你朋友啊?来吃碗面不,暖和暖和。”
“诶,张伯。”朝歌转向陈奕,“我饿了,咱们去吃一碗吧,张伯的面做的可好吃。”
陈奕点头,“好。”跟着她走向面摊。
“张伯两位牛肉面。”
“好嘞。”
不一会儿张伯端上两碗牛肉面,“你们的面,朝歌,刚刚郑公子有过来,还向我问你去哪了,没想他前脚走,你后脚就到了,早知道就留住他多数一会儿话。”
“哦,是吗?”朝歌讪讪地回答。
朝歌在临北镇呆的这段日子,村民都很喜欢她,特别是县令家的儿子郑公子,常常去酒肆询问她的情况。张伯和林大娘为人热情,想若这事真的成了,也是一件美事,于是经常在朝歌面前提那个郑公子。
张伯立刻发现朝歌旁边的这个公子脸色不大好,“朝歌,你朋友啊?”
“是。”她说。
“不是。”陈奕说。
为什么不是?
只听到他认真地说,“我是她相公,不是朋友。”
朝歌讶异地看着情绪没有任何波动的他,为什么只有她很激动?在厚厚大衣底下的小心脏扑通扑通地狂跳不止。
“这样啊……还以为朝歌你是小姑娘呢,没想到也嫁人了。”张伯诧异道,语气中也有点失望,“你相公长得不错,也是金陵人?”
“是。”陈奕冷冷地回答,取了两双筷子,一双递给朝歌。
朝歌取下围巾,接过他递来的筷子,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清亮的空气,转移话题,“张伯,今天的牛肉不错。”
“今早岩屠夫刚刚杀的,当然新鲜。”
这时又有客人过来,张伯忙着招呼别人。
“郑公子?”声音从旁边飘来。
朝歌忙摇头,坦白道:“我根本不认识,话都没说过三次。”
许久陈奕都没有说话,却将自己碗里的牛肉夹到她的碗里,他知道她是肉食动物。
朝歌这才敢抬头看他,“味道还不错吧?”
他没回答,看了她的发式许久,才说,“以后把头发盘起来。”
朝歌的脸顿时浮起晕红,轻轻点头,“好。”
因为习惯和方便,所以朝歌的头发一直是挽着垂鬟分髾髻,这种发式一般表示着未出阁的姑娘,而盘发则表示已婚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