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那偷了猪手的仆人一口气跑到院子里。
院里清新的空气让他清醒了许多,妈呀,真是该死,我在府里当差好几年了,这偷东西吃,还是头一遭呢。
他伸手摸摸袖子里的那块猪手,感觉那块猪手得有千斤重,坠得袖子沉甸甸的。内心的负疚感油然而生。
可是从另一方面来说,他的手触到猪手时,那种黏糊糊触感和香喷喷的味道又强烈地诱惑着他。
“我还是把这块猪手送回去吧。”
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仆人还是做出郑重决定。
咕噜噜——
肚子忽然不争气地叫了起来。
袖子里明明就有一块香喷喷的猪手,然而却不得不把猪手送回去,这世上还有比这更残忍的事情吗?这种事在常人看来,不算什么,可是对于嘴馋的家伙来说,简直是要命的事情。
“不!不能把猪手送回去。”
最后,仆人还是没能战胜自己的口舌之欲,决定找个没人的地方,偷偷把这块猪手给吃了。
可是,府里到处是人,哪里有地方让他把猪手神不知鬼不觉地吃下肚子呢?
仆人四下一寻摸,立刻看见离他不远的假山。
“嗯?没错了,假山上有好些山洞,就躲在山洞里吃,保准不会有人看见。”
主意打定,仆人立刻拔脚朝着山上跑去。
站在院门口的老妈子见仆人举动奇怪,立刻喊道,“喂,你没事乱跑啥?留神奶奶找不到你,又该骂你了。”
“我撒泡尿去,马上就回来。”
“喂,我说,你撒尿不去茅房啊?”
“憋不住了。”
仆人头也不回地跑了。
老妈子冷哼一声,“我说假山上怎么总股子骚味呢,原来是这个混蛋干的,没事总跑假山上尿。”
仆人跑到假山上,忽然听见前方山洞里有人说话的声音。
他立刻停下脚步,心说了,真他娘的倒霉,老子不就是想找个没人的地方,把猪手给吃了嘛,怎么这么费劲呢?这府里连山洞里也躲着人呢。真是找不到清静地方了。
他原本打算转身就走,忽然又被好奇心攫住了,这是什么人躲在山洞里?他们在山洞里干嘛呢?
反正也不着急回去,他索性打算搞清楚是谁藏在山洞里。
他循着说话声音朝前走去,山洞里很黑,他走得很慢,尽量不让自己踢到岩石,发出声音。
又走得近了一些,他站在黑黢黢的山洞里,竖着耳朵仔细倾听,忽然感觉不对劲了。
“嗯?怎么是一男一女的声音,而且他们好像不是在正常谈话,好像是在——”
他再仔细一听,立刻明白了。
“嗯?诱人的呻吟声和粗重的喘息声,他们一定是在做那种事。如果是那种事的话,我可就有眼福了。”
这仆人也就三十来岁,正值精力旺盛的年纪,他早在十五岁就成亲了,媳妇是同村的姑娘,跟他同岁,模样还算过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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